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

信仰的权利—守望教会的整体公开敬拜

作者:郭保胜
4月10日中国家庭教会北京守望教会的户外敬拜,被很多人误读为在维护教会户外敬拜的权利,实际上,这是守望教会在争取他们室内敬拜的权利,是他们在失去室内敬拜权利后不得不进行的一次户外敬拜。而当局的目的,不单单是不给守望教会户外敬拜权利,而最关键的是不给守望教会整体性的室内敬拜权利。直接来说,就是让有近1000名会友的守望教会分散成基督徒家庭里面的聚会,或者人数在20人以内的聚会,不让你成为church(有教堂的教会),而让你成为followship(家庭或小空间中的团契)。分散化、破碎化、隐蔽化家庭教会,是中国官方对付家庭教会的战略目标,是它多年来对付家庭教会的一贯政策。而守望教会进行整体性、公开性的敬拜的诉求和异象,是与当局目标直接相抵触的,所以争战无可避免。而守望教会作为中国家庭教会旗舰性的教会,她如果能在此争战中获胜,那么将对中国家庭教会的合法性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1949年后不久,中共欲全面控制全国各宗教,于是它扶持了政府基督教会----三自教会(所谓的自治、自养、自传的基督教会)。而不参加三自教会的基督徒信仰团体,被称为家庭教会。家庭教会在中国是非法的,不能以独立社会团体来登记和被承认。20世纪末以来,中国家庭教会大为兴盛,形成了一个独立于三自、独立于政权的教会体系。她人数众多(估计有4千万)、体系庞大(几乎遍及全国大部分城乡)、不乏经费(奉献捐款的数目是巨大的)。中共当局在改革开放后,逐渐对家庭教会的政策由消灭调整为监控。除了少数派别外,中共当局对待家庭教会没有象对待法轮功一样-------定为邪教后彻底铲除,中共不敢定基督教家庭教会为邪教,有几方面的原因:首先基督教是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的正教,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基督教人数占主流的国家,这些国家中的政治、经济、文化要人,大多是基督徒,如果定基督教为邪教,那中共就要把自己不仅开除除联合国国籍,也要开除人类的人籍了。其次,当局扶持的三自教会,撇开政治性,在教义、经典、圣礼上也大体相同,都是同一本圣经、同一个三位一体的上帝。如果定基督教为邪教,那么自己的这一大块,又如何处理呢?第三,家庭教会这么多年来的表现,是非常温和的,就是累遭逼迫,也忍气吞声。而且家庭教会在社会救济、社会文化贡献也有越来越大,国内很多各界名人,都已经是基督徒,甚至很多官员,成为了地下基督徒。这些综合因素,是当局一直不敢定基督教家庭教会为邪教的根本原因。

彻底铲除不行,就用控制发展和分化隐藏的方法来对待家庭教会。本人在国内时与全国不少家庭教会有过接触。给我的感觉是,虽然各地政策差异很多,有地方控制力度大,有地方能够包容,但是所有家庭教会,基本上都在政府的监控之中,一旦家庭教会人数扩大(估计超过100人)、一旦产生了社会影响力、一旦涉及到某些敏感事务,那么家庭教会头顶的悬剑就会落到头上。由于人数不断增长、也由于众多高素质信徒的涌现,这把悬剑就落到了北京守望教会。从2006年开始,当局开始关注北京守望教会。守望教会以主动的姿态,与当局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尤其自2006年以来,守望教会试图以独立社会团体身份进行登记。

登记问题在中国家庭教会界是个敏感问题,因为政府允许的登记是以三自教会附属机构名义登记,但如此跟家庭教会的信仰原则有冲突(顺服神而非顺服人,家庭教会认为三自教会政教不分、崇拜偶像)。而守望教会希望的以独立社会团体名义进行的登记,当局是绝不允许的。当局可以对家庭教会默认,但不能让她合法化、浮出水面,这是守望教会与当局冲突的最初原因。不仅不让登记,为达到当局分散化、隐藏化家庭教会的目的,当局在2008年“5·12大地震”前一天,强行中断守望教会礼拜仪式、逼其分散。2009年10月底,守望教会所租房屋主人受到压力,中止租 约,故守望教会不得不在11月1日和8日冒着大雪在公园门口进行敬拜。守望教会筹款2700万购买的房屋,却因房主受压力迟迟不给交付。2011年以来,守望教会租用的房屋主人又受到压力,逼他们离开,在新的地点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守望教会不得不在4月10日再次举行户外聚会。众所周知,这次户外聚会因牧师同工被软禁、100多位信徒被带走,而在中途中断。在下周,守望教会还坚持要进行户外聚会,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整体公开的室内教会敬拜。显然,如果能允许他们进行室内公开整体敬拜,也就不存在户外敬拜。正如守望教会治理委员会在4月12日发布的公告中所说的:

“教会的立场依然是不变的,我们会继续坚持户外聚会,直到主为我们开一条出路。我们已经购置的大恒科技大厦二层的场所,由于政府部门的干预,至今不能拿到钥匙;我们新租赁的锡华,在教会公布要迁移过后不久,也马上受到干预而无法使用。尽管教会在决定户外敬拜后,也有政府部门的人说教会可以去这里或那里,但教会过去三次试图使用新的租赁场所均被拦阻,我们已经无法相信某个人的承诺。这次教会提出需要书面凭证,乃是希望借此使某个能够代表政府的部门真正站出来,停止自己的不作为,作出负责任的决定,与守望教会一同来面对当下的政教关系的新局面。今天,我们仍然认为,让守望教会进入自己所购置的场所,是解决当下教会场所问题的最好方式,是一个政教关系良性互动得以开始的契机”。

可见,守望教会的诉求只不过是:或者给予他们已经购置的场所钥匙,或者给予一个可以在室内进行崇拜的书面凭证。这个要求是非常低微的,是世界大多数国家公民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这个卑微要求,与一个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体的泱泱大国的气度来说,完全不成比例。而当局之所以不答应这个要求,是它要实现其分散、隐蔽化家庭教会的政策。可见,现在问题的焦点就是守望教会的整体性和公开性敬拜,只要守望教会不坚持这一点,分散成多个点聚会,当局是默认家庭教会的存在的(这跟对待法轮功的消灭铲除政策不一样)。而为什么守望教会要坚持公开性、整体性的敬拜呢?

一方面,这是一个发展了20多年的教会的必然要求。在西方国家,也有不少教会是从家庭的团契(followship)开始发展起来的,当人数增长到100人左右,就可以建立教堂,公开、整体性过信仰生活,而守望教会人数已经到1000人了,更应该购置教堂、公开敬拜。教会事务的处理效率、教友之间的感情、信仰联系,也让他们整体而非分散聚会。在美国,大概40人左右就有教堂了。

另一方面,这是教会广传福音、影响文化的必然进程。正如在美国的基督教学者刘同苏牧师在其文中所说的:“秘密地躲在家庭里面聚会,对 基督徒本身的灵命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影响,但是,却肯定无法将福音带给整个社会。在这个时代,上帝已经命定教会要将福音传至中华民族的各个人群,仅仅守在社会边缘或者躲在隐秘地方是不可能完成这一使命的。在这个时代,上帝已经拣选了家庭教会作整个民族的守望者。福音不再是在边缘区域悄悄传递的‘小道消息’,而是在空旷明亮之地向全城喊出来的主流声音。公共生活空间是最大限度伸展到整个社会的平台;守住了公共生活空间就是把握了通向全社会的最大通道”。时代的脚步已经使中国家庭教会从农村走向城市、台下走向台上、边缘成为主流,这个时期,公开、整体性的敬拜无论从教义上、还是从公民信仰权利上来说,都是应该的。

我们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国高级别的宗教官员在对外宣传和发布宗教信仰白皮书时也经常说中国公民享有充分信仰自由。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中国政府也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中国已经签署了《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宣言和公约,理应遵守其中的约定。正如《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8条写到: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众所周知,宗教自由是人类的第一自由,是一个人确定自已生命意义和永恒价值的权利,它甚至先于人的生存权和言论权,对于信徒来说,宁可肉体死亡也不会更改他的信仰。对于信徒来说,信仰是有关神、上帝和造物主的认知权利,因此这是一种先于人与世界的受造、存在的权利,具有无比的神圣性。为什么守望教会信徒敢于在政治高压下进行公开户外敬拜,关键在于信仰已经使他们将生死置之度外,而这种信仰的力量,是任何专制强权都不能使之屈服的。正如基督教历史一再证明:殉道者的血,带领基督福音的大复兴。

最后,我们再次恳求中国当局,请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信仰权利、请体认北京守望教会整体公开的室内敬拜诉求,请在守望教会身上兑现宗教信仰自由的承诺,尽快能使守望教会提出的两个小小要求(归还钥匙、给予凭证)中的某一个得到落实,正如圣经所说:“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磐石晓谕我说,那以公义治理人民的,敬畏神执掌权柄”( 撒母耳记下23章3节)
——《纵览中国》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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