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荚木
看到环球时报4月26日关于守望教会的社评,真是莫名惊诧!文章一上来就指责,守望教会在复活节不顾当局劝阻,试图强行上街搞宗教活动,而不顾一个铁打的事实,在一年多时间里,政府几次用强硬的违法的方式,给房东施压不给守望教会户内聚会;也给房产商施压,不给守望教会已经购置的房子钥匙,单就这两点,政府就已经严重侵权在先。守望教会多次表态不愿上街聚会,多次呼吁政府尊重他们最正当的权利和自由,但到目前为止,政府依然没有表现出在上掌权者所应当具备的公义、仁慈和度量,在法在情在理中,归还人家用正当途径购买的房子钥匙。众所周知,主日崇拜是基督徒神圣不可剥夺的宗教生活,要是其室内场所受到外力干预而无法使用,那么就只能上街聚会!而此篇社论竟如此不顾事实、武断片面,实属罕见!
既然文章也认同,公民宗教自由受中国的法律保护,那我们来看看中国宪法关于公民宗教自由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另外,中国政府也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侵犯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将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按照宪法规定,守望教会理应当拥有室内集体敬拜的权利和自由,更是天经地义可以拿到他们用2700万元购置的房子钥匙!只要这个正当得不能最正当、普通得不能再普听的要求得以满足,守望教会根本就不可能到街上去聚会。政府也根本没必要花那么大力气雇人软禁他们、调动警察强制他们,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做点利国利民的事不好吗?另外,为了这次复活节,守望教会儿女们排练了好几个月的庆祝活动,因着政府这样的无理干预而流产,请问,他们心中神圣的宗教感情之伤害,谁来给予心理上的安慰和精神损失上的赔偿?
文章也认同,公民的宗教自由受宪法保护。而谁都无法否定一个事实是,家庭教会为什么如文章中所说的,“不愿意进入合法的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就是因为三自爱国运动会“合”了政府所规定的某些法,但是不合宪法所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即,教会内部事务不应当受到任何来自外力的干涉,包括任命牧师、决定讲台上所宣讲的信息,等等。既然宗教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那么就说明政府的某些宗教法规,已经触犯了神圣的国家之宪法!既然文章也认同,公民宗教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那么家庭教会拒绝加入三自教会之行为本身,也是受宪法保护的!所以家庭教会不愿加入三自教会,既是尊重宪法的良好公民之行为,也是坚持宗教信仰自由的良好信徒之行为。所以,在目前情况下,政府就应当以大局为重,高瞻远瞩,给予家庭教会成长的自由和空间,而不应当横加干涉。至于强行扣留房子钥匙,给房东施压不给予室内敬拜,甚至将其逼到街头聚会还进行强制阻拦,就完全失去了在上掌权者所应当具备的尊严、风范和形象!在这里我们强烈呼吁,政府能够落实宪法所给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
就本人了解,绝大部分的家庭教会都是一心专注自己的宗教活动,努力地见证信仰的纯全良善,竭力在社会上行各样善事,致力于创造和谐文明的社会。即便这次守望教会被逼到街头聚会,也绝没有任何意图要和社会产生冲突。就事实情况,他们除了到那个地方敬拜上帝外,也绝无任何不良行为。如果不是政府兴师动众,从这一群人身上找不到任何与社会冲突的动机和行为。相反倒是政府动用了警车,警察遍地,对这群手无寸铁的良善信徒虎视眈眈、如临大敌,才让人误以为发生了什么社会冲突。我们从良心里再次呼吁恳求,盼望政府还给他们曾经购置的房子钥匙!也请在上掌权者扪心自问,那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正正当当用钱购买的房子,为什么要扣留着钥匙不给他们?如果泱泱大国之政府都可以这样不顾法理任意而为,怎么能要求这个社会的民众遵纪守法?我们再来考察过去,守望教会在北京已经存在近20年了,何曾发现过他们有任何制造社会不良事端的既往事实?可以说,守望教会一直是注重对话、克制并忍耐的教会,在政府这一年多的强制干预中,除了忍耐等候,守望教会何曾有过任何对抗行为?所以,对于他们这次的走上街头,当政者真应该好好反思!所有关心中国社会之稳定的有识之士,也应当在良心中起来为他们呼吁,给予同情和支持!
至于文章中说,“守望教会已经逐渐发展到1000多人。他们应当理解,这么大的宗教组织在中国现行体制下构成了某种敏感,它与能在一个房子里容下的真正‘家庭教会’已经有了某种不同”
首先,我感到文章的作者真应该了解一下,“家庭教会”这个词之所以产生的历史背景。另外,你找遍中国所有的宗教政策,也找不到一条规定说,真正的“家庭教会”就只能容在一个房子里;“家庭教会”也从来没有跟谁立过约,只限定容在一个房子里。即便按照这个思路,被称为“家庭教会”的教会就只能容在一个房子里,那么顾名思义,“守望教会”就理当走出家庭,站到城市的守望塔上去才行!众所周知,单单容在一个房子里的教会,怎么为社会为国家做守望呢?但政府怎么就千方百计要逼着他们只容在一个房子里呢?按照宪法所保护的宗教自由,守望教会有自由和权利发展成长,走出家庭,进入写字楼!这是最正常的宗教活动,政府是不应当横加干预的。
其次,我们必须要承认,敏感是一个主观感受,不一定是个客观事实。政府不能以现行体制对某个宗教组织的敏感为理由,而堂而皇之地干预宪法所规定的宗教自由!这就像一个乞丐不能说,我感到我已经很饿了,就可以去抢东西吃!这好比一个人走在街上,敏感到别人可能要杀他,就抢先把别人杀掉,然后为自己辩护说这是正当防卫!政府应当反省导致现行体制对于某种宗教如此敏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然后勇敢地顺应历史潮流,体恤民意民声民情,改革现行体制,使其不对社会上一个良善的宗教团体过分敏感,以致宁愿践踏宪法也要侵犯宗教自由,动用警车警察,草木皆兵,劳民伤财,把许多原本可以建立的良好官民关系全给破坏了!这完全违反了建设“和谐”社会之伟大号召!
作为信仰群体,其实一直对这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有着使命、祝福和良好愿望。在偌大的北京城其实不乏大规模的聚会,许多舞厅几乎动则上百甚至上千人,夜夜笙歌,场场爆满。我们认为,现行体制或许应当敏感的是那样的场合。而对于每周聚会一日,并且讲台上宣讲的都是劝人向善向真向美的教会,不应当是国家体制如此敏感的对象!相反,应当是他们鼓励、扶持和弘扬的对象。政府谨慎地处理一件事情应当表现在,对于良善的要发扬光大,发现邪恶的要严厉禁止。如果一味地咬住权力对公民正当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不松动,那是短视和狭隘,是得不偿失的!
任何一个稍有正义和良心的人都会看到,守望教会这次艰难而痛苦的坚持,是家庭教会一贯持守的信仰自由之延续和表达,根本就不是想用“宗教自由”打擦边球。守望教会也从来不想搞政治,是外力不断把他们逼到被政治化的边缘,硬是无辜地给他们套上“政治”的罪名!作为信仰群体,他们盼望社会稳定和谐,然而一个真正和谐稳定的社会,是在官民彼此尊重彼此顾体的基础上建立的,如果和谐和稳定,是以一方强行地限制侵犯另一方最基本的信仰自由和基本权利为基础,那么和谐和稳定都是虚假的。
我们愿意理解政府在对于大型组织方面的比较谨慎,但政府也应当考虑,信仰自由其精义就是信仰者要完全顺服上帝对教会的主权。守望教会之所以要坚持集体敬拜和聚会,是上帝多年来对教会带领的轨道和心意。因此作为信仰者,这是教会必须要顺服的。如果守望教会的室内集体聚会,干扰了社会正常秩序,违反了国家宪法,那这是政府应该干预和指正的。而如果教会的室内集体聚会,并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不良行为,那么政府就不能因着先行体制的某种敏感为理由而利用权力干预了宗教自由。这绝不是明智之举。这将会伤害中国几千万家庭教会的信徒,为今后政教关系的恶化埋下了严重隐患。在这里呼吁政府冷静斟酌和明智定夺,让政教关系能有一个良好的新格局的开始。
移民入籍美国要考公民常识, 移民局有个百多道题的题库,其中之一问: 美国是法治国家,这是什么意思?我们中国 人会答公民必须守法,但美国移民局的标准答案是政府必须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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