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宝胜
宗教自由的呼吁是因为宗教不自由的现状提出来的。中共自建政以来对宗教自由践踏的罪行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1952年中共赶走了3000多名在大陆的海外宣教士,文化大革命期间几乎拆毁了所有的道观、寺庙、清真寺、教堂、犹太教会堂等。改革开放后,中国各宗教开始复兴,但打压也随之而来。基督教家庭教会一直受打压和逼迫,1999年开始,法轮功信徒遭受中共惨绝人寰的逼迫,2008年西藏发生了314屠杀藏族同胞事件、2009年新疆发生了75屠杀维吾尔同胞事件,2009年以来北京的守望、上海的万邦和四川的秋雨之福、山西临汾、朔州等基督教家庭教会遭受了严重迫害,有的教会牧者被判刑劳改。打压宗教自由作为中共国策最近愈演愈烈,今年1月底,北京召开了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中国政府决定抑制藏传佛教的影响力,使西藏彻底世俗化,以便和达赖喇嘛争夺群众。同时,北京透露将在年内举行新疆工作座谈会,以解决新疆长治久安的问题,无非是彻底铲除维族人要求信仰自由、政治自由的呼吁。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为各个信仰团体之间加强相互了解和认识、为抗议中共对各信仰团体的迫害、为伸张人类共有的信仰自由权利,也为研讨各信仰团体在新形势下如何联合和团结,基督徒公义联盟于1月31日在湾区召开首届宗教自由研讨会,其中有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法轮功学员、台湾基督教会信徒、天主教徒、新疆穆斯林、西藏喇嘛教徒等中国受迫害的信徒和专家学者,共同研讨宗教自由问题。
我们认为: 宗教自由是人类的第一自由,是一个人确定自已生命意义和永恒价值的权利,它甚至先于人的生存权和言论权,对于信徒来说,宁可肉体死亡也不会更改他的信仰;信仰可以不通过言论而保持心灵和灵魂的自由,所以信仰自由先于言论自由。对于信徒来说,信仰是有关神、上帝和造物主的认知权利,因此这是一种先于人与世界的受造、存在的权利,具有无比的神圣性。
正如《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8条写到: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宗教自由能有效地限制专制政权,颠覆任何专制统治虚构的神圣性。宗教自由的拓展就是民主、自由的拓展。
宗教自由也是使其他一切自由成为可能的自由。人类的思想自由是从信仰自由自然衍生的,而出版自由是从圣经等宗教经典的自由出版开始的;人类的集会自由也是从宗教崇拜活动的自由开始的。而没有宗教自由的地方,不可能有言论自由等政治自由。宗教自由也常常先于其他自由受到保护,其次才是言论、新闻、集会、请愿的自由。例如,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就是把宗教自由置于一切自由之首。宗教自由一定会外化为从事宗教活动的自由。
中国的问题实质是宗教性问题:中国宛如欧洲的中世纪,被政教合一的共产主义者们所把持。共产宗教党以一家之教禁锢国人的肉体与灵魂,不容其他信仰进入人的心灵,对各种宗教信仰摧残打压、欲斩草除根而后快,而宗教之正邪,竟然由中共公安部的一纸通知来决定,中共规定14种邪教之荒谬行为,直接违背现代文明社会的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立之原则。
政教分立是现代社会基本原则。政权只拥有属世的权柄,它没有干预神灵和冒充神灵的资格。政治只是属世的事务、只拥有属世的权柄,而那些把政权赋予神圣意义,甚至政权假冒上帝的代言人,实际上还处在中世纪的光景中。象伊朗、北韩、中国这样的国家,实际完全没有现代化,信仰、政治领域现在还完全处于蒙昧状态。另外,新加坡虽然是一党专制,但它是个政治现代化国家,这因为它宗教信仰高度自由、政权很少干预宗教事务。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建立宗教的法律,或者禁止其自由行使”。中共把马列主义作为国教,以此控制打压其他宗教信仰,它与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是一样的,审判灵魂、给灵魂定罪、并运用政治权力实施残害。
台湾、新疆、西藏、法轮功、天主教、基督教家庭教会等问题无不与宗教自由有直接的关系。在中国,台湾长老教会无法到大陆宣教,法轮功信徒被禁止有自己的信仰,而基督徒、天主教徒、穆斯林、佛教徒、儒道等传统宗教等只允许在政府的严密管制体系内进行宗教活动,基督教会的元首理应是基督,但是在政府教会元首就是党的领袖;天主教会被禁止与梵蒂冈有任何联系,这是与他们的信仰直接冲突的;喇嘛教徒被禁止供奉他们绝对的宗教领袖达赖喇嘛,这也是跟他们的信仰水火不容的;而穆斯林的宗教民族性大受摧残,很多维吾尔人为了当国家干部不得不放弃祖宗所信的信仰。
我们认同各种宗教在政治权利上平等和自由的理念。只有在宗教自由的环境下,不同的宗教才能共存,才能善存劣汰。我们应该确认:信仰的内容我们可以保持不同,但在信仰权利这个政治权利上应该保持一致。各种信仰团体应该联起手来,互不歧视、互相协助,共同争取人权和民主。我们要认识到中共专制是我们唯一的敌人,只要专制存在一天,任何信仰也得不到自由。中共不会单单给与西藏人自由、而不给予新疆人自由,它也不会单单给予基督教自由而不给法轮功自由,也就是说,其他信仰的自由是与每一个信仰的自由息息相关的。我们拒绝那种各种信仰之间在政治层面互相排斥的现象,恰恰相反,正是我们都拥有信仰权利,故我们在这个基础上应该联起手来。民族的大团结、各信仰权利的彰显,要在与中共抗争的过程中真正实现。
最后,我们再次抗议中共对各信仰团体的迫害、呼吁海内外各信仰团体在新形势下联合和团结起来,为争取宗教信仰自由而作出不竭的努力。
201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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